深圳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温馨告知1.深圳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(下用“首签登记表”)须用黑色或蓝黑中性笔填写,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。2.首签登记表上的个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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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深圳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温馨告知1.深圳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(下用“首签登记表”)须用黑色或蓝黑中性笔填写,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。2.首签登记表上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可靠,产妇姓名必须与住院病历一致。正确填写父母双方信息,中国籍(包括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籍)人士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,外籍人员方可使用护照。表格中“申请人”签名必须是产妇本人亲笔签签名,不得由他人代签,否则视为无效。3.新生儿姓名:填写字迹清楚,使用规范汉字,不得使用生僻字,否则无法入户,规范汉字的查询请关注深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“深圳户政”;新生儿必须随父姓或母姓,如随第三方姓请到相关部门开证明。4.申请表中的出生信息必须由我院的医务人员填写并签名,如发现有误请在病区核实后由医务人员更改,家属不得擅自更改,否则后果自负。5.请将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(留意是否在有效期内),若为外籍人员则提供护照复印件。若不提供父亲资料,小孩母亲在特殊情况备注栏签名确认并留右手食指指纹。6.新生儿父母请在收到首次签发表后10天内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我院公众号,或浏览就医160网预约现场打印时间。7.预约成功后,领证人请按预约时间,携带填好的首签登记表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到我院门诊A座三楼产科门诊出生证打印签发窗口现场校对、签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无需挂号或取号,过时作废,如需退号请于预约前一天取消订单。8.出生证须由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前来办理;若为新生儿父亲前来办理,须由产妇填写申请表中委托书栏并亲笔签名,否则不能办理;若是单亲须由产妇本人领取,不得委托他人。9、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正确打印,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更改。10、出生证现场打印咨询电话:26553111——22232。咨询时间:(与网上预约时间同步)8:00—12:00;14:00—16:30(周末及节假日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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